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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鲁公1200年10月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三四、《平园续稿》卷九、《益公题跋》卷四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真卿承命南来,诸事草草。
但贼势尚尔,奈何!
张贞不了/国事。
可念,可念!
颜鲁公帖凡四行计二十六字,或真或临不能辨也。
第一、第二行尽处各减一字。
惟公忠烈峣然,千载犹有生气,况睹遗墨,起敬谓宜如何?
永泰二年岁在丙午,公奏宰相元载抑塞人言甚于李林甫、杨国忠。
怒,因公论祭器诬以诽谤。
二月乙未,由检校刑部尚书、知省事峡州别驾,未至,易吉州司马,所谓「南来诸事草草」正此时也。
先是汉州刺史崔旰成都,蜀中大乱。
公贬后十九日癸丑兴元帅兼剑南东川节度张献诚就近讨旰。
三月梓州献诚大败,仅以身免,所谓「不了国事」殆指斯人。
张贞之下阙文疑称其字,盖诚、贞义相通耳。
献诚陷安史之乱,将兵守汴,后弃朝义,以州来降,与公俱奋忠义者,故公贤其人,念其败云尔。
此帖当是公赴吉或到官所作。
丙午岁庆元六年庚申凡四百三十五年,而临川世昌实宝藏之,远来求跋。
考《唐史》永泰无二年,盖是岁冬至改元即称大历元年
至三年八月,公自吉移刺抚州,六年书《麻姑山仙坛记》。
今年三月戊寅夜,山之仙都观大火,焚荡几尽,古杉星列亦随飞烟,众碑皆断裂杂瓦砾中,独公《坛记》岿然其傍。
祝融回禄,曲意护持如此,故并记其异,为后世忠臣之劝。
十月甲子,周某书。
王君贶宣徽挽词三首 其二 1087年 北宋 · 苏辙
五言律诗 押支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谪堕神仙侣,飞翔鸾凤姿。
旧逢黄石老,阴许赤松
历历僧伽记,申申邓傅词。
翻然归海峤,无复世人知(自注:公少年过泗州,于僧伽塔中见一老僧,谓公:“归视祖墓有白兔者,君当第一人及第。”已而果然。既登科,见张邓公,为公言:“吾为射洪,尉捕得一人,疑其行劫,吾觉其非是,释之,问其所从来,则山中隐者也。以药遗我曰:服此药可以终天年而无病。且约我贵极人臣。今子方且贵,慎毋笞辱道人。”公终身用其言。辙佐公大名,亲见公言之。)
宋故同州观察使李公神道碑铭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范文正公集》卷一一、《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一八
圣王之教万民也,资天地之生以为食,籍山海之出以为货。
食均于上下,货通于远迩,则可以供郊庙,廪卿士,聚兵以征伐,振民于灾害。
然非得绝代能臣,持变通之数于天下,则孰与成当世之务哉!
夷吾作轻重之权以霸齐,桑羊行均输之法以助汉。
近则隋有高颖,唐有刘晏,皇朝有左丞陈公恕,是皆善天下之计者也。
尔后朝廷虽重此任,而常难其才。
天禧三年七月甲戌,制曰:枢密直学士刑部侍郎士衡三司使
告谢之日,天子面褒其能,属以大计,赐内帑钱二百万缗以助经费,复亲制《宽财利论》以赐之。
公当职五年间,天子有事于南郊,又御端门,既今上即位,并大赉天下。
至于真宗山陵,再塞大河之决,其供亿不可胜纪。
公皆优游以办,霈然有馀力。
盖周知天下之利,使流而不竭,中外服其通焉。
公字天均陇西成纪人也。
曾祖涣,赠尚书屯田郎中
祖彻,赠左谏议大夫
父益,赠吏部尚书
尚书娶惠氏,赠扶风郡太君
生子五人,公居其
幼负气节,从乡先生学,即有声于西州
太平兴国八年春,天子亲策天下士,公中第,释褐为京兆鄠县主簿
府知其才,俾权领狱掾
咸阳县有民杀人,具辞以送府,父子五人皆伏加功之坐。
公告于尹曰:「尝试辨之,盖杀人者一,馀四人掩其骸尔,安可尽辟乎」?
尹覆之,卒从公议,即谓公曰:「是四人者,非子之明,则冤于地下矣。
子有阴施,后当贵乎」?
移知眉州彭山县,就除大理评事,以父忧去职。
服除,由寇莱公荐,领京兆渭桥辇运,改司农丞,除著作佐郎通判邠州
真宗即位,迁秘书丞、知剑州
咸平三年春益州兵乱,推王均为首。
既破汉州,急来趋剑,欲绝王师之路。
公告于众曰:「贼来方锐,孰可与斗?
吾城无守具,而有刍粮之积,使贼能得之,非徒肉吾一州,必据险以阻大兵,则两川诸城无援以守,尽下于贼矣。
不如焚其储蓄,拥州民,辇库帛,退守剑门,与剑门之兵合以拒战,贼可图焉」。
众从之。
既而贼至,得吾空垒,无资与粮,险不可据,遂大沮其谋。
公知其穷,手署榜以示寇曰:「尔等得无父母妻子之爱?
盖胁从而来,何不归我,复为王人」?
得降卒千有九百。
乃与剑门钤辖裴臻并兵击贼,斩首数千级。
贼败走,保成都
公即驰驿入奏,自引弃城守关之咎,且言平贼利害。
帝深加奖叹,擢拜度支员外郎,赐五品服。
俄而大兵得出剑门,两川诸城闻王师来,无复摇动,遂平,如公始谋焉。
帅臣言公不当弃城,朝廷方任帅,不得已,谪监虔州关征。
寻召还,判三司盐铁勾院
度支使梁鼎上言:陕西旧制,许人入粟塞下,率高其估,以池盐偿之,人得贾于边市。
今请借民力转粟以备塞,复转盐于边,官自鬻之,岁得缗钱三十万,以给西兵。
朝廷可其奏,命陕西制置使
公上言非便,复与执政诤于帝前曰:「边路阻险,舟车不能通。
每岁转粟与盐,民力可支乎?
徒能夺农时,沮商利。
异日农商失业,财力俱屈,后复变法,人将安信?
又官自鬻盐则价重,价重则边人市虏中青盐食之,虏为利矣。
臣请通盐商如前,使人入粟塞下,则农不夺时,商不易业,外不为虏利。
茍能宽民力,沮虏计,虽缗钱不足,陛下以诸路之羡助之,有何不可」?
帝然之。
公谢以忠愤而言,不觉切直。
帝曰:「为臣当如此,宜无改焉」。
陕西,果无效而罢,卒如公言。
荆湖北路转运使,岁馀徙陕西,进司封员外郎,赐金紫。
即保任能吏数十,分掌榷酤,获遗利盖亿计,乃奏罢朝廷助边钱帛岁三十万。
天子朝陵,幸西洛,进兵粮五十万石。
京西路,又进三十万石助之。
入拜祠部郎中度支副使
朝廷以两河屯兵之计,择使为难,辍公以司封郎中河北转运使
建言民乏泉货,每春取绢直于豪力,其息必倍。
本道岁给诸军帛七十万疋,不足则市于民。
请使民预受其直,则公私交济。
制从之,今行于诸道。
天子东封,诏公驻澶州,同干供亿事。
庆成,擢拜右谏议大夫领使如故。
及祀汾阴,又以公提举京西陕西转运使司事。
车驾既行,以长安关辅之要,命公镇安之。
祀事毕,召还,进给事中
朝廷谓坤维之奥,宜得巨人,拜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期月诏还,有图任意。
河朔阙须,帝曰:「河朔未可无卿」。
都转运使,恩数廪禄加常制一等。
公再至两河,夙夜其职。
积谷郡邑,率如京坻。
议者谓所积太广,必将腐败。
朝廷遣使视之。
公奏曰:「岂不为九年之意耶」?
帝悟,遽命罢其使。
明年大蝗,民多阻饥,公悉发仓廪以振之,仍辇济京西路,君子谓公知政矣。
大河决于无棣,将圮其城。
时以数州丁力,昼夜营护
役死者相枕藉,而水不降。
公奏曰:「是不可以州矣,请亟迁以避患」。
朝廷从之。
后数月,大水出旧城丈馀,民不为鱼,公之力也。
就迁工部侍郎
相州系囚十四人,盗瓜伤其主,吏以极法论。
公曰:「饿夫何至此」?
皆贷死以闻。
朝廷阅其奏,即日下密诏,民有岁凶为盗,长吏得屈法以全之。
公两使河朔,凡数年,天子封泰山,祀汾阴,幸亳社,进缗钱缯纩粮刍钜万数,又请罢内帑钱帛岁百万,屡诏褒之。
魏人饥,命公知天雄军。
又东齐大歉,盗寇充斥,进刑部侍郎、知青州
盗有聚山林出为郡邑之患者,先是系其妻子,棘环于通衢。
公至,遽出之,戒曰:「虐尔何赎?
尔惟从贼所之,俟其自新,则复尔闾井」。
贼闻之少懈。
又下教曰:「贼辈为魁所制,尔能伺而枭之,吾将以功论」。
旬浃间,盗有枭二魁之首献者,馀皆散亡。
或来请命,公录之如教,齐人遂安
天子遣中使奖劳之。
及为三司使陕西旧科吏人采木送京师,度三门之险,破散者太半,又每岁市羊,亦遣吏送,而羊多毙于道,二者吏皆破产以偿,西人苦兹五十年矣。
公请募商旅送木于京师,如入粟法,售以池盐。
又请许其吏私市羊以副之,免关征算,得补其亡失。
自是西人鲜复破产。
视天下之弊如此比者,日更月除,不可殚书矣。
吏部侍郎,以足疾求罢,优诏不允,而许五日一至便殿奏事,拜则以通事舍人掖之。
今上即位,拜尚书左丞,复求解职。
朝廷优宠老成,遂得请除同州观察使,知陈州
时大水侵城,人有言水入城以诳众者,公命立斩之,人心始宁
乃筑大防以完其州。
颍州,复莅陈州
曹襄悼公得罪,公以亲累,授左龙武军大将军分司西京
未几,进左卫大将军,还长安故居。
后二年遘疾,以天圣十年五月二十六日薨,享年七十四。
其年八月二十七日,葬于京兆万年白鹿乡之原。
景祐元年,其子诣阙,理公有劳于国,非意左迁。
天子悯然,降制追复同州观察使
太原王氏,封平晋县君,早亡。
又娶冯翊雷氏,封延安郡君,后公十六年而终。
男六人:丕显,不仕;
丕绩,同学究出身,并早世;
丕谅,太常博士集贤校理,由方略崇仪使,邠宁环庆路兵马钤辖,后公十一年而亡;
丕绪,尚书水部郎中
丕远,殿中丞
丕旦,国子博士
女三人:长适益州郫县主簿宋肩远,次适曹襄悼公利用,次适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
孙男若干人。
公性慷慨,善辩论,明于知人,凡保任才吏数百员。
尝力荐吕文靖公、陈文惠公,又尝荐太傅张邓公
服官五十二载,专尚宽恕,政刑之下,活人多矣。
自古能臣言邦国之利,鲜不歛怨于下而伤其手者。
公则疏通利源,取而不夺,允所谓善天下之计者也。
铭曰:
舜歌南风兮,阜时之财。
何以聚人兮,《易》不云哉。
富国彊兵兮,孰谓霸才。
弗富弗彊兮,王基其摧。
巍巍先帝兮,法道法天。
大烹之盛兮,包罗俊贤。
拔公之才兮,属诸利权。
公之感遇兮,惟力是宣。
封乎泰山兮,祀于汾脽。
千乘万骑兮,云驾波驰。
常景从兮,朝询夕咨。
供亿何算兮,无一不宜。
入司邦赋兮,帝曰汝通。
屡行大赉兮,如泉不穷。
太上继明兮,遇之愈隆。
公则请老兮,命以观风。
久于货政兮,人将无徒。
公常宽之兮,民易以趋。
曾不加赋兮,抑有羡馀
全归故庐兮,其乐只且。
安安而寿兮,高枕以终。
门阀不圮兮,表于关中
峨峨之碑兮,章章厥功。
映于国史兮,千古不空。
西京左藏库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使持节晋州诸军事晋州刺史御史大夫广南东路驻泊兵马钤辖提举路巡检兵马贼盗公事上柱国太原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王公墓志铭(并序 庆历五年七月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河南先生文集》卷一六
公讳世隆字可久,其先自澶渊河南,今为河南人
少举明经上第,授洪州分宁主簿,累调泾州司法参军越州山阴县、秦州录事参军,迁大理寺丞
太子中舍殿中丞国子博士尚书虞、比、驾三曹员外郎,换左藏库使,改左领兵卫大将军致仕。
复为左藏库使,领晋州刺史
大理寺丞员外郎,凡历监台州酒税,知河南府寿安县事,徙知云安军通判邠、秦二州事,由左藏库使夔州事。
起致仕,知登州事,移广南东路兵马钤辖
行次南雄州庆历二年二月二十日,无疾终于馆,年六十七。
公性通明,其为吏事,虽细微,处之极精。
或事剧体钜,他人蓄缩不敢议,决之益不疑,卒无一毫差失,所至以材闻。
秦州,会曹公玮治兵捍戎,命主储饷。
公表公能办职,虽军事亦与谋议,遂力荐之。
明道中,岁大饥,公为坊州,出廪粟以赈民,僚吏固曰:「必待报」。
公曰:「民方徙沟壑,少缓之,困将日甚。
天子至仁,必不以加罪;
纵异此,吾任之无恨」。
公始缘曹公荐,世多知其有武略。
王丞相随典枢密,言公策略可试,遂领使职
及以疾致政还洛,而疾平,会张邓公留守入相,嘉公精力,且惜其材,乃复起之。
公重厚宽爱,不务峻刻,于治狱尤尚平允。
僚属有一善,孜孜称道。
御士卒亦随其所任,不强其不能,下亦乐为尽力。
剧饮,至醉不乱。
父应之,累赠屯田员外郎
母诸葛氏,追封永宁县太君
娶董氏,封金华县君
二男:沂,右班殿直
炳,河南河清主簿
两女,皆适士族。
庆历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沂、炳奉公之丧,葬于河南县洛苑乡司徒里。
铭曰:
君奋在初,才克有试。
由中历外,以功以事。
智识无伦,宜辅于治。
年胡弗延,葬则有制。
克振家声,在公之嗣。